“白色污染”的治理方案
目前我國開始了大規模的環保保護行為,街邊的鋼木垃圾桶整齊有序,市民也不會像以往亂丟垃圾。但是消滅“白色污染”確是一個比較大的問題。現在國家環保局從行政和技術兩個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強管理。例如,社會上較為關注的鐵路兩側的”白色污染“問題,通過加強管逗已取得顯著改觀。鐵路部門從1994年下半年開始,在沿分區劃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車采用袋裝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拋棄廢物。乘務員也不象以前那樣,將車廂垃圾直接掃出窗外,而是將垃圾袋卸在車站,由車站集中處理。目前,采用袋裝垃圾的列車越來越多,隨意向車外扔垃圾的現象越來越少。已有2.9萬公里的線路兩側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實踐證明,加強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禁止使用一次性難降解的塑料包裝物。杭州是我國較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于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環衛局、工商局、衛生局聯合發布了《關于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將此通告在《杭州日報》上連續刊登三天。管理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發現,一些個體流動商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這些一次性餐具用完后也沒有丟人環保果皮箱,造成對環境的二次污染。近期,杭州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杭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條例》第35條規定:禁止銷售、使用泡沫塑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違者可處500~5000元罰款。該《條例》將于1997年9月15日起實施。武漢、哈爾濱、福州、廣州、廈門、寧波、汕頭等城市也頒布了有關政策、法規,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圍,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從實踐的結果來看,單靠禁止是很難徹底解決“白色污染”問題的,上述頒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紙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來的難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但是替代品在價格和品質上均無法與普通塑料制品競爭。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僅靠行政命令,不考慮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操作起來是很困難的。
強制回收利用。清潔的廢舊塑料包裝物可以重復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煉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體廢物處理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通用原則。回收利用不僅可以避免“視覺污染”,而且可以解決“潛在危害”,緩解資源壓力,減輕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負荷,節約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這是一個標本兼治的好辦法。但回收利用應該在廢舊塑料包裝物進入垃圾之前。從垃圾場里重新分揀廢舊塑料包裝物,不僅費時費力,而且廢塑料的利用價值也很低。因分揀出來的廢塑料制品太臟,也難以按材質分類,質量無法保障。北京市環保局在開展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確定了“回收利用為主,替代為輔,區別對待,綜合防治”的技術路線。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環保局與市工商局聯合發出了《關于對廢棄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須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產、經銷一次性塑質餐具(包括托盤、碗、杯等)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負責回收利用廢棄餐具,也可以委托其他單位回收利用。《通知》還規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須達到30%,1999年達到50%,2000年達到60%。《通告》發布后,生產、經銷單位和個人立即到當地環保部門申報登記,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計劃和具體保證措施。這是北京市解決“白色污染”的一個突破口。在取得實效后,將逐步增加強制回收利用的廢塑料制品的種類和比例,后面消除“白色污染”。美天環保不銹鋼垃圾桶新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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