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亟待推進
2012年10月12日上午,環衛工王某在懷柔區體育場附近卸載垃圾時,垃圾桶內廢棄的發令槍子彈發生爆炸,致其眼部和耳部受傷。王某認為體育局作為垃圾桶所有者,未盡到管理義務,致使其受傷,因此將懷柔區體育局告上法庭索賠。
9月10日,懷柔區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裝卸垃圾桶時突發爆炸
王某介紹,2012年10月12日上午10時許,他在事發道路上卸載垃圾時,在將垃圾桶抬起的常規操作中垃圾桶突然發生爆炸,他的臉部受傷,同事陶某見狀撥打了救助電話并報警,隨后他被送往懷柔區醫院,經急診醫生確認為眼部和耳部受傷。
“體育局作為垃圾桶所有者,對垃圾桶負有管理義務,但未盡到管理義務致我受傷。”王某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支付其醫療費,并按傷殘程度予以賠償。
爆炸因發令槍子彈引發
昨日庭審現場,被告方透露,發生爆炸是因垃圾桶里有發令槍的子彈,在傾倒垃圾時發生擠壓引發。被告方表示,由于王某是在工作中受的工傷,并且王某也已與環衛中心達成了5萬多元的賠償協議,認為此事與體育局無直接關系,因此不同意賠償原告訴求的各項損失。
針對此案,王某提出了傷殘鑒定申請,昨日法官表示,鑒于本案需要進行鑒定,原告方需等待鑒定結果后變更訴訟請求,故暫不確定舉證期,但原告方應當就醫藥費票據及診斷證明提供原件,被告方應當就損害事實發生的原因進行舉證。
題外:如果做好垃圾分類,類似的案件是不是可以有效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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